第6章 偶然的“巧遇”(1 / 1)

“哥,要不要搏一把?”

阿宝坐在我对面的小塑料板凳上,点着一支烟,歪着头盯着我。

“搏什么?”

“英雄救美,懂不?”

我没答话,继续低头翻着手里的那本已经皱巴巴的《新华字典》。这是我在垃圾堆里翻出来的,虽然不太会用,但我把它当宝贝,一有空就翻几页,想着哪天能“说得像城里人”。

“兄弟,我都看了你快一个月了,”阿宝笑得像狐狸,“你每天像个鬼魂一样在学校门口飘来飘去,是人都能看出来你在等人。”

“你跟我说过你是来找个女孩的,我也没劝你放弃。但你这么等下去,她会注意到你吗?”

我合上字典:“我不想打扰她。”

阿宝吐了口烟圈,压低声音:“可是你喜欢她吧?”

我沉默。

他伸手拍了我一下:“那就搏一把。”

他告诉我,他认识几个小混混,愿意演一场戏:在林若瑶放学回家路上,几个人上前“搭讪”,然后他“刚好”路过,英雄救美。安排好了地点、时间、台词,甚至连“冲突强度”都控制得刚刚好,不至于吓着人,也足够让净空“光荣登场”。

我犹豫了整整一夜。

佛教说,“因缘果报,皆有定数”。

但这段情,我不知道有没有“因”,只知道心里的“果”,已经结得快压断了我所有的执念。

所以,第二天傍晚,我点了点头。

“行。”

事发地选在离新北一中三百米外的小巷,那里是林若瑶每天步行去公交站的必经之路。

我穿了一件还算干净的白t恤,用洗衣粉泡了整整一夜的牛仔裤,脚上的鞋也用刷子反复刷了好几遍。虽然鞋底还是裂开的,但至少比平时体面些。

我提前到了巷子口,站在一家报刊亭边装作翻报纸,阿宝和他找来的人躲在不远处的便利店门口。

下午五点一刻,林若瑶出现了。

她背着书包,低头看着手机,慢悠悠地走进巷子。

三个“歹徒”立刻迎上去,其中一个戴墨镜的小子笑嘻嘻地拦住她:“小妹妹,这么巧啊?”

林若瑶顿住了,皱眉:“你们谁啊?”

另一个凑近两步:“别紧张,我们就想交个朋友,别这么冷嘛~”

她的眼神明显变冷:“让开。”

“哎哟,别那么凶嘛,我们……”

她还没说完,我就冲了上去,一把把那个离她最近的小混混推开。

“干什么呢?!滚!”

三人装作惊讶:“哟,哪儿来的英雄?”

我一边护着林若瑶,一边大喊:“报警了啊!再不走就等警察来收拾你们了!”

他们立刻作鸟兽散,甚至还配合地骂了一句:“真晦气,踢到铁板了!”

我转头,看着她,心跳得像要炸开。

“你没事吧?”我尽量让语气平稳。

她看着我,眉头没有松,反而皱得更深。

那一瞬间,我几乎能听见她的声音,却没想到她说出口的,是这样一句话:

“你就是那个小和尚?”

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还记得我?”

她点头:“你那时候站在寺门口,穿着灰布僧袍,拿着念珠,傻乎乎地看着我。我记得很清楚。”

我心里一震,像是一把干涸的井,忽然灌进了一瓢水。

“我叫陆明轩。”

她没说话,只是看了我几秒,忽然轻轻笑了:“你刚刚那一幕,挺像在演戏的。”

我一惊,脸上的血色唰一下退了干净。

她看着我,眼神冷静:“你安排的吧?”

我张了张嘴,话到舌尖,却一句也说不出。

她也不等我解释,只是淡淡说:“以后不要再来了。”

“你现在的样子……我其实有点不敢认了。”

我想说些什么,解释也好、道歉也罢,可她已经走开,背影干脆利落,没有一点犹豫。

巷子里静下来,连风都停了。

我站在原地,像个刚从戏台上摔下来还没醒的演员,脸上还有未卸的妆,台下早已人去灯灭。

阿宝赶过来,看着我苦笑:“她识破了?”

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对不起啊兄弟,”他挠挠头,“我们演得已经很自然了,谁知道她看得那么准……”

我没听清他说了什么,只觉得耳边嗡嗡响。

我忽然意识到:

我根本没有资格设局,也没有资格靠近。

不是我不够执着,是我——不够好。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走到新北江边。

河风很大,吹得我满脸生疼。我脱了鞋,把脚泡在冰冷的水里,看着远处灯火下的城市,恍如隔世。

我想起她最后说的话——“你现在的样子,我有点不敢认了。”

我低头看着水里的自己:脸瘦得脱形,眼窝发青,穿着一件褪色t恤,像个落魄到极致的流浪汉。

我终于明白,原来不只是我变了。她也变了。

她越来越好,而我越来越远。

夜里回到出租屋,我坐在地板上,没开灯。

月光从破窗投进来,照在墙上。

我拿出那张车牌号写满整页的纸,看了一会儿,第一次轻轻把它撕成了两半。

不是要放下,是我终于明白:

“想靠近光,得先成为光。”

我还不配。

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