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销金窟与黄金国(4.4k)(1 / 1)

销金窟与黄金国(4.4k)

荣耀之戒:

传奇。

承载着‘晨曦之剑’艾耶·晨曦的灵魂。

你可以使用灵魂的力量,唤出戒指的辉光。效果等同于戏法‘光亮术’,可驱散魔法黑暗。

也可以选择轻松将它粉碎,她给予了你这个权利。

备注:为您献上我的所有。

离开陵墓,站在圣殿上层,借着挥洒下的月光阅读的唐奇这才合上了日志的书页。

“看来她这次没说谎。”

将它重新放回随身的次元袋里,他又不自觉地打量起拇指上的铂金戒指,

“以后也不需要经常拿着火把招摇了……”

“又不是求婚,至于盯着那枚戒指这么久吗?”

碎石的声音拉回了唐奇的思绪,鉴于这个烂嘴诗人此前说的笑话太密,致使矮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心他的机会。

他掐着浑厚的喉咙,故意捏出尖细的语调:

“我愿意献上我的所有~”

唐奇摇了摇手指:

“很好,我接受你的效忠。什么时候把戒指给我?”

“去你的,甘心被一个娘们保护,你这家伙一点也不觉得羞耻吗!?”

“那以后需要回生术的时候别来找我。”

“哈,你知道我是开玩笑的。你忘了吗,咱们可是共患难过的好哥们!”

碎石可是见过回生术的效用的。

当年在檀木林的爪牙做肉盾时,自己曾几度面临过真正的死亡。

多亏了团队中的牧师法尔托,屡次将他从死神的镰刀下拯救回来。

才在两百多年的冒险时光中,只是损失掉了自己的一只眼睛——它毕竟只是个三环法术,只能复生那些在1分钟之内死去的生命。

但唐奇却从这个回生术中,捕捉到了更多的信息。

同为神术施法者,牧师要显得更纯粹一些,一般能更早掌握三环法术。

而一个可以释放复生术的圣武士,阶位只会更高……

意味着晨曦已然拥有着,被称之为‘英雄’的水准。

而这,还只是她失去了原本的遗体、遗忘了大部分过去,所被削弱后的结果。

她曾在生前亲手斩杀过‘伪神’。

说不定已经触碰到了‘传奇’的边界?

而不论是她本身拥有的能力,还是背后令人神往的故事,都是唐奇愿意将她留在队伍中的原因——

假如真的亲身经历了她的传说,发掘出背后的历史与真相。

唐奇相信,获得的奖励一定比‘带三百人逃出星梅镇’要更丰厚。

“如果不被这具身体拖累就更好了。”

看着晨曦那断裂的手掌,他忍不住叹息一声,从死灵法师的遗产里,摸出一小瓶白色的粘稠糊状物。

复原胶,能帮助血肉融合的新兴药物。

由于祛疤、生肢的效用,甚至比强效治疗药剂更优秀。

他一边倒出这些糊状物,触感像是鼻涕一样粘腻,总觉得里面还有小虫子在蠕动。

等涂抹在了晨曦破损的豁口后,一边问道:

“谁知道这玩意儿到底多少钱?”

“只知道不便宜。”

碎石嘟囔道,

“那些躺在软床上,每天只顾着在脸上涂涂画画的贵族们,永远不会明白伤疤才能代表他们的勋章!”

这些贵重物品,还是需要靠贵族来分辨。

梅拉德举手回答道:

“一整瓶大概在一千金币左右。”

“多少!?”

唐奇连忙收手,把晨曦手上多余的糊状物抹回到小瓶子里。

碎石紧接着大吼道:

“就他妈这点东西,要一千金币!?”

“这是通过与泰伦帝国的海商贸易所得来的货物,高昂的价格本身也包含了海陆的运费等等……

而且一般是用它来祛疤的,所以只需要一小瓶,就足够使用很久。但如果是拿来续肢,所需要的分量就说不定了。”

唐奇张着嘴,迟迟说不出话来。

果然,美容行业在哪个世界里,都属于绝对的暴利。

眼下再看那涂抹在断手上的糊状物,正暗自粘连着血肉,速度缓慢,却十分有效——

它甚至能自适应肢体的情况。

譬如晨曦的这具身体,虽然是由不同的肢体拼接而成,但复原胶的存在,反倒让她的皮肤看起来细嫩、光滑,完美无瑕。

可他还是忍不住沉痛道:

“本来以为招募来了一个至圣斩发射器,结果是请来了一座销金窟!?”

他看向晨曦,严肃地像个古板的守财奴,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不允许你使用任何神圣的力量。”

将灵魂的声音传递给每个人的耳朵,似乎需要耗费精力。

所以晨曦仍然只传声给唐奇一个人:

“那我就使用不了任何力量。”

她的一切,都源自于‘信仰’的灵魂之火。

所以不论使用哪个派系的法术,于她而言都是神圣的。

“所以你是一个白板战士。”

想到常规时间,她只能凭借自己的武艺作战,却不像碎石一样拥有动作如潮。

而动用真格的情况下,又像是个‘玻璃大炮’。

唐奇便更感遗憾:

“总之还是省着点用吧。家贫,耗不起。”

这倒不是开玩笑的。

虽然死灵法师之前信誓旦旦的,要用5000金币买下凯瑟琳的头颅。

但当唐奇实际搜刮之后,才发现这5000金币的价值,应该有相是把他用去的那枚,足以形成僵尸肉团的颅骨算进去了。

在圣殿驻扎的五年中,为了研究灵魂的奥秘,戴斯变卖了陵墓中几乎所有的宝藏,换取了大量资金,用来筹备晨曦这具肉身魔像。

甚至在法术垄断的前提下,寻找到渠道,买来了一个四环法术的学习方法,成功升阶……

致使唐奇如今只能刮出一些残羹剩饭:

三瓶价值100金币的压力药水,一本死灵法术书,几个还没抄录法术的空卷轴,300余金币,与总计价值500金币的珠宝,卖出去的时候估计要折半算。

还有一些冒险者的装备,诸如盔甲、弓箭等等,其实具有一定价值。

但他们没有包裹去盛放这些物资。

“库鲁,这本书我帮你留着。等什么时候你把手头上的法术学完了,我再把这本给你。”

唐奇向一旁研究新法术的库鲁喊道。

法师的法术书,往往比他本人更有研究价值。

也只有全新的法术,能作为吊在头顶上的那根萝卜,让这只本性胆小的狗头人愿意更忠诚的留在队伍里:

“库鲁、喜欢、学习!”

它“Rua”完之后,又紧接着投入到钻研法术之中。

似乎是因为有了死灵法师作为对比,让它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与法术的匮乏。

眼下就差戴副厚重的老花镜,做一个古板的老学究了。

“至于你……”

唐奇看向没有头颅,暂时用白布遮蔽自己胴体的晨曦,不免咋舌道,

“找一套板甲去,带铁盔的那种。

一定要装的像是有个脑袋似的。”

虽然他在营地里已经初具威望,但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还是少些为妙。

等到晨曦穿戴好已经锈迹斑斑的铁甲,头部被巨大的、罐头似的头盔遮盖住时,唐奇意识到他们只剩下最后一个难题:

“三匹马,多了个人,怎么回去?”

碎石捂着自己“咕噜咕噜”直叫的肚子,大声抱怨:

“老子现在饿的连地精肉都能吃下,可不想走着回去!”

虽然他们这支临时小队,也称得上奇形怪状、身怀绝技。

可在精力欠佳的情况下,花费数个小时横穿晨暮森林,甚至还要应付那些复杂的野外生物,的确有些麻烦……

在唐奇犹豫之间,晨曦先用心声回答道:

“我来吧。”

旋即在圣殿之外,召唤了一道金色的明光。

“不要!”唐奇试图阻止。

可就在他大喊的顷刻,晨曦闷哼一声,手掌已经摔在了地上——

而殿堂之外,那被晨暮花的光晕所笼罩的草坪上,赫然显现出一匹漆黑战马的虚影。

它没能完全凝成实质,更像是一个由乌黑线条与迷雾所汇聚的灵体。

寻获坐骑,圣武士的二环法术。

所以动用越高的环位,对身体的负荷越大?

虽然记下了这个特性,但唐奇还是不免想起为晨曦接上那只手掌时,所消耗的复原胶。

他有些怨念地嘟囔起来:

“败家、败家啊!谁家的马值500金啊?刚搜刮的钱全给吐出去了……”

“我愿意花500金买下这匹马!”

梅拉德反而眼前一亮,显然是被这匹黑马的外观惊艳到了。

“地主家的傻儿子。”

唐奇深呼吸一口气,开始搜罗诗人学院的教科书,试图寻找一本《骗取贵族最后一枚金币的方法论》,好在未来进城时,薅秃这只小白猪的猪毛。

但是学院好像不兴盛与贵族对着干,以至于他失望地回过神来。

“对不起。”

晨曦还以为自己做了错事,诚恳道歉着,

“我还以为你们需要一匹马。”

唐奇深深叹了一口气,最终是摇了摇头,用另外半瓶复原胶黏合了她的手掌:

“算了,这毕竟是一匹随叫随到的灵体战马,100金币的差价——也勉强可以接受吧。”

比起在乎得失,眼下还是早些赶回营地写日志更重要一些。

钱财都是身外之物。

通过故事所获得的奖励,才是他此行的追求。

所以他们也不再耽搁,匆匆分配好马匹,便跨上马鞍。

却恍然发觉,身后空地上,那片铺洒在晨暮花上的月光正在悄然褪去。

只是呼吸的时间,稀薄的迷雾缝隙,便落下了明媚的朝阳,连带着那些散发柔和光晕的晨暮花,也变得热烈。

“这种景色在晨暮森林可不多见。”

唐奇坐在晨曦的身前,抱着圣武士的头盔,免得它在颠簸中发出刺耳的噪音。

晨曦的心声像是苦笑:

“好像我一走,它们就要见到光明似的。”

唐奇则回过头去,看向那座被金辉覆盖了的破败圣堂。

如今,那石阶上的苔藓、灰壁上的长藤都像是显露出了碧绿。

映衬着这位迟暮的‘英雄’,都似乎焕发出新生。

“为什么不是‘晨曦’在欢送晨曦?”

无头的骑士没有回答他。

反倒是脖颈上的黑雾,呈现出一种将要喷发似的诡异涌动。

唐奇分辨不出这代表怎样的复杂情感。

只听到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像是扭捏地说:

“行胜于言。”

背后那缕阳光的意义,并不取决于她说了什么。

只取决于她将要做什么。

唐奇无所谓她的偏执,只要总体对自己有益,那就有利用的价值。

可就当他让晨曦跟紧骑在最前方的梅拉德时,却听到这位圣武士忽然问:

“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你们还在使用这种构装体?”

“什么意思?”

“我并非是在讽刺什么。只是下意识认为,时代是会向前进步的。

毕竟陵墓中的法阵,我假意许诺给法师的‘灵魂研究’,都出自于黄金国之手。

但事实看来,好像并非如此……”

“等等、等等。”

唐奇眨了眨眼,惊疑道,

“你见过那只‘眼睛’?”

“虽然记忆有些模糊不清,但是看到熟悉的事物还是会想起些什么——在黄金国,它们算是比较常见的人工生命。”

唐奇感觉到,自己的呼吸似乎正在变得粗重起来。

因为他之前翻阅过日志,从那支史努笔的备注中,确认了黄金国存在的事实:

“当一个奴隶拥有着消耗不完的劳动力,那他便会成为史上第一奴隶——黄金国之主,“最伟大的开拓者”苏丹·艾德尔。”

只是它所代表的历史年份已无法考证。

哪怕是活了两百年的碎石,也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

而矮人的迭代速度极为缓慢,长寿者甚至能活到四百岁。

想要彻底磨灭这个国家的过去,保守估计也要三次迭代,追溯到一千多年前。

那是遗失历都还没能开始纪年的时代。

如今,晨曦笃定那只瓶装眼球,是黄金国时期的‘常见’技术。

这是否意味着,在千年的时光里,人们对于魔法、乃至其它技艺的掌握反而出现了‘倒退’?

可无法记载的分明只是‘历史’本身。

哪怕只是通过口口相传,也应当能将很多技术传承、发扬下去,以至进步才对?

许多知名法术,便是通过这种方式延续下去的……

在沉思之际,唐奇察觉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那个掌握着瓶装眼球的女爵,与黄金国又具有怎样的关联?

那些突然出现在晨暮森林的兽人,与黄金国又具有怎样的牵扯?”

事到如今,再将它们粗浅地认定为‘巧合’,和自欺欺人大概没什么区别。

而比起在扑朔迷离的阴谋里,所感受到的不安。

唐奇反倒有些享受这种身处其中,试图抽丝剥茧的快乐。

如果记录下有关黄金国的整个故事,所获得的奖励……

“你知道你现在的表情像什么吗?”

碎石打断他的遐思,忽然大喊道,

“笑得像那些个快要开荤的小崽子!你知道开的什么荤,对吧?”

唐奇向碎石瞥去轻蔑的目光:

“我之所以发笑,只是忽然编出了一句俚语,打算写在我的故事集里。”

后者紧接着感觉脊背一凉。

相处这么多天,他太清楚唐奇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老子再也不开你玩笑了,你闭嘴可以吗!?”

“踩高跷的矮人——自欺欺人。”

“去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