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金窟与黄金国(4.4k)
荣耀之戒:
传奇。
承载着‘晨曦之剑’艾耶·晨曦的灵魂。
你可以使用灵魂的力量,唤出戒指的辉光。效果等同于戏法‘光亮术’,可驱散魔法黑暗。
也可以选择轻松将它粉碎,她给予了你这个权利。
备注:为您献上我的所有。
离开陵墓,站在圣殿上层,借着挥洒下的月光阅读的唐奇这才合上了日志的书页。
“看来她这次没说谎。”
将它重新放回随身的次元袋里,他又不自觉地打量起拇指上的铂金戒指,
“以后也不需要经常拿着火把招摇了……”
“又不是求婚,至于盯着那枚戒指这么久吗?”
碎石的声音拉回了唐奇的思绪,鉴于这个烂嘴诗人此前说的笑话太密,致使矮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心他的机会。
他掐着浑厚的喉咙,故意捏出尖细的语调:
“我愿意献上我的所有~”
唐奇摇了摇手指:
“很好,我接受你的效忠。什么时候把戒指给我?”
“去你的,甘心被一个娘们保护,你这家伙一点也不觉得羞耻吗!?”
“那以后需要回生术的时候别来找我。”
“哈,你知道我是开玩笑的。你忘了吗,咱们可是共患难过的好哥们!”
碎石可是见过回生术的效用的。
当年在檀木林的爪牙做肉盾时,自己曾几度面临过真正的死亡。
多亏了团队中的牧师法尔托,屡次将他从死神的镰刀下拯救回来。
才在两百多年的冒险时光中,只是损失掉了自己的一只眼睛——它毕竟只是个三环法术,只能复生那些在1分钟之内死去的生命。
但唐奇却从这个回生术中,捕捉到了更多的信息。
同为神术施法者,牧师要显得更纯粹一些,一般能更早掌握三环法术。
而一个可以释放复生术的圣武士,阶位只会更高……
意味着晨曦已然拥有着,被称之为‘英雄’的水准。
而这,还只是她失去了原本的遗体、遗忘了大部分过去,所被削弱后的结果。
她曾在生前亲手斩杀过‘伪神’。
说不定已经触碰到了‘传奇’的边界?
而不论是她本身拥有的能力,还是背后令人神往的故事,都是唐奇愿意将她留在队伍中的原因——
假如真的亲身经历了她的传说,发掘出背后的历史与真相。
唐奇相信,获得的奖励一定比‘带三百人逃出星梅镇’要更丰厚。
“如果不被这具身体拖累就更好了。”
看着晨曦那断裂的手掌,他忍不住叹息一声,从死灵法师的遗产里,摸出一小瓶白色的粘稠糊状物。
复原胶,能帮助血肉融合的新兴药物。
由于祛疤、生肢的效用,甚至比强效治疗药剂更优秀。
他一边倒出这些糊状物,触感像是鼻涕一样粘腻,总觉得里面还有小虫子在蠕动。
等涂抹在了晨曦破损的豁口后,一边问道:
“谁知道这玩意儿到底多少钱?”
“只知道不便宜。”
碎石嘟囔道,
“那些躺在软床上,每天只顾着在脸上涂涂画画的贵族们,永远不会明白伤疤才能代表他们的勋章!”
这些贵重物品,还是需要靠贵族来分辨。
梅拉德举手回答道:
“一整瓶大概在一千金币左右。”
“多少!?”
唐奇连忙收手,把晨曦手上多余的糊状物抹回到小瓶子里。
碎石紧接着大吼道:
“就他妈这点东西,要一千金币!?”
“这是通过与泰伦帝国的海商贸易所得来的货物,高昂的价格本身也包含了海陆的运费等等……
而且一般是用它来祛疤的,所以只需要一小瓶,就足够使用很久。但如果是拿来续肢,所需要的分量就说不定了。”
唐奇张着嘴,迟迟说不出话来。
果然,美容行业在哪个世界里,都属于绝对的暴利。
眼下再看那涂抹在断手上的糊状物,正暗自粘连着血肉,速度缓慢,却十分有效——
它甚至能自适应肢体的情况。
譬如晨曦的这具身体,虽然是由不同的肢体拼接而成,但复原胶的存在,反倒让她的皮肤看起来细嫩、光滑,完美无瑕。
可他还是忍不住沉痛道:
“本来以为招募来了一个至圣斩发射器,结果是请来了一座销金窟!?”
他看向晨曦,严肃地像个古板的守财奴,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不允许你使用任何神圣的力量。”
将灵魂的声音传递给每个人的耳朵,似乎需要耗费精力。
所以晨曦仍然只传声给唐奇一个人:
“那我就使用不了任何力量。”
她的一切,都源自于‘信仰’的灵魂之火。
所以不论使用哪个派系的法术,于她而言都是神圣的。
“所以你是一个白板战士。”
想到常规时间,她只能凭借自己的武艺作战,却不像碎石一样拥有动作如潮。
而动用真格的情况下,又像是个‘玻璃大炮’。
唐奇便更感遗憾:
“总之还是省着点用吧。家贫,耗不起。”
这倒不是开玩笑的。
虽然死灵法师之前信誓旦旦的,要用5000金币买下凯瑟琳的头颅。
但当唐奇实际搜刮之后,才发现这5000金币的价值,应该有相是把他用去的那枚,足以形成僵尸肉团的颅骨算进去了。
在圣殿驻扎的五年中,为了研究灵魂的奥秘,戴斯变卖了陵墓中几乎所有的宝藏,换取了大量资金,用来筹备晨曦这具肉身魔像。
甚至在法术垄断的前提下,寻找到渠道,买来了一个四环法术的学习方法,成功升阶……
致使唐奇如今只能刮出一些残羹剩饭:
三瓶价值100金币的压力药水,一本死灵法术书,几个还没抄录法术的空卷轴,300余金币,与总计价值500金币的珠宝,卖出去的时候估计要折半算。
还有一些冒险者的装备,诸如盔甲、弓箭等等,其实具有一定价值。
但他们没有包裹去盛放这些物资。
“库鲁,这本书我帮你留着。等什么时候你把手头上的法术学完了,我再把这本给你。”
唐奇向一旁研究新法术的库鲁喊道。
法师的法术书,往往比他本人更有研究价值。
也只有全新的法术,能作为吊在头顶上的那根萝卜,让这只本性胆小的狗头人愿意更忠诚的留在队伍里:
“库鲁、喜欢、学习!”
它“Rua”完之后,又紧接着投入到钻研法术之中。
似乎是因为有了死灵法师作为对比,让它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与法术的匮乏。
眼下就差戴副厚重的老花镜,做一个古板的老学究了。
“至于你……”
唐奇看向没有头颅,暂时用白布遮蔽自己胴体的晨曦,不免咋舌道,
“找一套板甲去,带铁盔的那种。
一定要装的像是有个脑袋似的。”
虽然他在营地里已经初具威望,但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还是少些为妙。
等到晨曦穿戴好已经锈迹斑斑的铁甲,头部被巨大的、罐头似的头盔遮盖住时,唐奇意识到他们只剩下最后一个难题:
“三匹马,多了个人,怎么回去?”
碎石捂着自己“咕噜咕噜”直叫的肚子,大声抱怨:
“老子现在饿的连地精肉都能吃下,可不想走着回去!”
虽然他们这支临时小队,也称得上奇形怪状、身怀绝技。
可在精力欠佳的情况下,花费数个小时横穿晨暮森林,甚至还要应付那些复杂的野外生物,的确有些麻烦……
在唐奇犹豫之间,晨曦先用心声回答道:
“我来吧。”
旋即在圣殿之外,召唤了一道金色的明光。
“不要!”唐奇试图阻止。
可就在他大喊的顷刻,晨曦闷哼一声,手掌已经摔在了地上——
而殿堂之外,那被晨暮花的光晕所笼罩的草坪上,赫然显现出一匹漆黑战马的虚影。
它没能完全凝成实质,更像是一个由乌黑线条与迷雾所汇聚的灵体。
寻获坐骑,圣武士的二环法术。
所以动用越高的环位,对身体的负荷越大?
虽然记下了这个特性,但唐奇还是不免想起为晨曦接上那只手掌时,所消耗的复原胶。
他有些怨念地嘟囔起来:
“败家、败家啊!谁家的马值500金啊?刚搜刮的钱全给吐出去了……”
“我愿意花500金买下这匹马!”
梅拉德反而眼前一亮,显然是被这匹黑马的外观惊艳到了。
“地主家的傻儿子。”
唐奇深呼吸一口气,开始搜罗诗人学院的教科书,试图寻找一本《骗取贵族最后一枚金币的方法论》,好在未来进城时,薅秃这只小白猪的猪毛。
但是学院好像不兴盛与贵族对着干,以至于他失望地回过神来。
“对不起。”
晨曦还以为自己做了错事,诚恳道歉着,
“我还以为你们需要一匹马。”
唐奇深深叹了一口气,最终是摇了摇头,用另外半瓶复原胶黏合了她的手掌:
“算了,这毕竟是一匹随叫随到的灵体战马,100金币的差价——也勉强可以接受吧。”
比起在乎得失,眼下还是早些赶回营地写日志更重要一些。
钱财都是身外之物。
通过故事所获得的奖励,才是他此行的追求。
所以他们也不再耽搁,匆匆分配好马匹,便跨上马鞍。
却恍然发觉,身后空地上,那片铺洒在晨暮花上的月光正在悄然褪去。
只是呼吸的时间,稀薄的迷雾缝隙,便落下了明媚的朝阳,连带着那些散发柔和光晕的晨暮花,也变得热烈。
“这种景色在晨暮森林可不多见。”
唐奇坐在晨曦的身前,抱着圣武士的头盔,免得它在颠簸中发出刺耳的噪音。
晨曦的心声像是苦笑:
“好像我一走,它们就要见到光明似的。”
唐奇则回过头去,看向那座被金辉覆盖了的破败圣堂。
如今,那石阶上的苔藓、灰壁上的长藤都像是显露出了碧绿。
映衬着这位迟暮的‘英雄’,都似乎焕发出新生。
“为什么不是‘晨曦’在欢送晨曦?”
无头的骑士没有回答他。
反倒是脖颈上的黑雾,呈现出一种将要喷发似的诡异涌动。
唐奇分辨不出这代表怎样的复杂情感。
只听到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像是扭捏地说:
“行胜于言。”
背后那缕阳光的意义,并不取决于她说了什么。
只取决于她将要做什么。
唐奇无所谓她的偏执,只要总体对自己有益,那就有利用的价值。
可就当他让晨曦跟紧骑在最前方的梅拉德时,却听到这位圣武士忽然问:
“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你们还在使用这种构装体?”
“什么意思?”
“我并非是在讽刺什么。只是下意识认为,时代是会向前进步的。
毕竟陵墓中的法阵,我假意许诺给法师的‘灵魂研究’,都出自于黄金国之手。
但事实看来,好像并非如此……”
“等等、等等。”
唐奇眨了眨眼,惊疑道,
“你见过那只‘眼睛’?”
“虽然记忆有些模糊不清,但是看到熟悉的事物还是会想起些什么——在黄金国,它们算是比较常见的人工生命。”
唐奇感觉到,自己的呼吸似乎正在变得粗重起来。
因为他之前翻阅过日志,从那支史努笔的备注中,确认了黄金国存在的事实:
“当一个奴隶拥有着消耗不完的劳动力,那他便会成为史上第一奴隶——黄金国之主,“最伟大的开拓者”苏丹·艾德尔。”
只是它所代表的历史年份已无法考证。
哪怕是活了两百年的碎石,也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
而矮人的迭代速度极为缓慢,长寿者甚至能活到四百岁。
想要彻底磨灭这个国家的过去,保守估计也要三次迭代,追溯到一千多年前。
那是遗失历都还没能开始纪年的时代。
如今,晨曦笃定那只瓶装眼球,是黄金国时期的‘常见’技术。
这是否意味着,在千年的时光里,人们对于魔法、乃至其它技艺的掌握反而出现了‘倒退’?
可无法记载的分明只是‘历史’本身。
哪怕只是通过口口相传,也应当能将很多技术传承、发扬下去,以至进步才对?
许多知名法术,便是通过这种方式延续下去的……
在沉思之际,唐奇察觉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那个掌握着瓶装眼球的女爵,与黄金国又具有怎样的关联?
那些突然出现在晨暮森林的兽人,与黄金国又具有怎样的牵扯?”
事到如今,再将它们粗浅地认定为‘巧合’,和自欺欺人大概没什么区别。
而比起在扑朔迷离的阴谋里,所感受到的不安。
唐奇反倒有些享受这种身处其中,试图抽丝剥茧的快乐。
如果记录下有关黄金国的整个故事,所获得的奖励……
“你知道你现在的表情像什么吗?”
碎石打断他的遐思,忽然大喊道,
“笑得像那些个快要开荤的小崽子!你知道开的什么荤,对吧?”
唐奇向碎石瞥去轻蔑的目光:
“我之所以发笑,只是忽然编出了一句俚语,打算写在我的故事集里。”
后者紧接着感觉脊背一凉。
相处这么多天,他太清楚唐奇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老子再也不开你玩笑了,你闭嘴可以吗!?”
“踩高跷的矮人——自欺欺人。”
“去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