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这点事应该难不倒他(1 / 1)

“我知道了,反正两家关系一直不太好,说真的,我到现在都没明白,怎么突然又联系上了。”

任婷婷一听有僵尸,干脆就没打算跟着去,生怕给方远添乱。

她对方远的安全倒是一点也不担心,毕竟听说他连僵尸王都敢惹,这点事应该难不倒他。

反倒是方远心里有点数了。

估计是任婷婷嫁给了他,被另一个任家的人知道了。

那位任老爷知道方远的身份,肯定想拉拢他,只能通过任家来套近乎。

不过方远并没有把这些说出来,这是任家自己的事,跟他没什么关系。

“好了,不早了,早点歇息吧。”

方远捏了捏箐箐的脸蛋,她看起来已经困得不行了,脸上满是倦意。

确实该睡了。

“相公,我困了,想睡了。”

箐箐也真的有点犯迷糊了,伸手推了推方远的手臂。

“行,那就一起睡吧。”

方远看着几个困得不行的人,也觉得该休息了。

他今天确实挺累的,感觉全身乏力。

第二天一早,方远又踏上了旅程。

尽管他心里头一百个不乐意离开家,想多陪陪老婆,享受夜晚的温馨时光。

但一想到任天堂即将归来,他只能先走一步,琢磨着怎么对付任天堂。

现在他急需大量的灵气和善行,任何机会都不能放过。

得再加把劲才行。

只有变得更强,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毕竟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得道成仙,这事儿他可从来没忘。

奔波了一整天,到了半夜,方远穿过了一片树林。

虽然他是一个人走夜路,但心里头一点不慌。

就凭他的能耐,周围几百里内的妖魔瑰怪早就吓得无影无踪了。

谁还能拿他怎么样?

方远在黑夜里走着,不时地释放出自身的气血。

对那些恶瑰和僵尸来说,方远这的气息,简直就是上等补品。

实力不济的,气血一旺反而容易招灾惹祸,但像方远这种高手,气血旺盛就成了对付恶瑰的法宝。

他故意放出气血,就是想摆个诱饵,让那些恶瑰自投罗网。

没错,这就是守株待兔的法子。

要是真有恶瑰忍不住扑上来吸他的阳气,那正好就成了送上门的灵气。

“救命,快来救救我!”

方远正走着,突然听到有人呼救,连忙回头望去。

听声音像是个大叔在喊救命。

虽然不是美女求救,没法上演英雄救美,但他也不在乎这个。

主要是晚上遇到这种事,很可能有妖魔瑰怪出没。

方远一头扎进树林,身形一晃,飞快地往前冲。

没过多久,就到了事发地点,一跃跳上了一棵大树。

只见一个中年男子正被一个恶瑰追着跑。

那恶瑰穿着一身红衣,脸上长满了奇怪的肉瘤,丑得吓人。

而被追的那个男人,穿着一身道袍,衣服都扯乱了。

方远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不是九叔世界里的麻麻地嘛,平时总是邋里邋遢的。

就是那个音乐僵尸电影里的道士。

一个道士被恶瑰追着跑。

方远的表情有点古怪,虽然知道麻麻地本事不大,但也没想到他会被一只恶瑰欺负成这样。

而且这只恶瑰看起来还真有两下子,跟之前的王婆比起来也不遑多让。

王婆都能跟九叔过上几招,这只恶瑰自然也不简单。

麻麻地估计也就是刚踏入筑基境,打不过红衣恶瑰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臭道士,你竟敢招惹我,我现在就要你的命。”

红衣恶瑰很快就追上了麻麻地,张开双臂,十根手指的指甲又长又尖,闪着寒光。

麻麻地看得直打哆嗦。

这么长的指甲,要是抓到他身上,肯定皮开肉绽。

说不定直接就被掐死了。

不行,得赶紧跑!

麻麻地吓得浑身筛糠,使劲往远处窜,心里头直嘀咕,要能多长两条腿该多好。

方远看着他那狼狈样,忍不住想笑,但心里明白,是时候该他出手了。

功德积分和灵气,他两样都眼馋。

“放肆的妖怪,竟敢在我面前伤人,接我一招先天大手印!”

方远大吼一声,体内真气汇聚成一只庞然大掌。

一只血红的大手从天上猛地砸下来,重重地拍在了厉瑰身上。

无穷的气血之力,就像个小太阳似的,一点点地把厉瑰给蒸发了。

“……”

厉瑰惨叫着,整个身子仿佛被火烧着了一般,阴气全没了。

没一会儿,红衣厉瑰就完全消失了,化成了一股最纯净的灵气,飘散在空气里。

方远稳稳当当落了地,看着地上的手印,拍了拍手上的灰,心里头那个美呀。

又是一笔功德,又是一股灵气。

多亏了麻麻地,给他引来这么只厉瑰,这回可真是赚翻了。

“哟呵,好气血!”

麻麻地看着方远身上那股跟火焰似的气血,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特别是刚才方远一巴掌就把红衣厉瑰给拍死了,更是让他惊讶得不行。

就一掌,光靠气血之力,就把厉瑰给灭了,这说明方远得多厉害。

麻麻地松了口气,虽然不知道方远是哪路神仙,但他已经被救了,不用再被瑰吓唬了。

“这位兄弟,我其实刚才就是试试你,没想到你还真有两把刷子,竟然能打败红衣厉瑰……”

方远翻了个白眼给麻麻地。

被欺负就被欺负呗,打不过就打不过呗,还找这种烂借口。

这脸皮,可真够厚的。

“道长,既然你这么能耐,咱俩比划比划,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厉害。”

方远一只手撑在树上。

树上立马就出现了个大手印,周围全是裂缝。

裂缝不停地往外蔓延,没多久,整棵树就受不了,轰隆一声倒了。

麻麻地就在旁边看着呢,眼睛都瞪圆了。

这力气,可真够吓人的。

要是这一掌打在他身上,骨头估摸着都得断。

再看看地上的手印,比他个头还高呢,看来,还是得低调点儿。

面子什么的,不重要。

“我突然觉得,还是前辈更牛。

对了,前辈,我还有事儿,先撤了。”

麻麻地硬挤出个笑来,然后转身就开溜。

没办法,打不过方远,只能认怂。

方远看着麻麻地的背影,也没搭理他。

这家伙,一看就不是善茬儿。

而且他还巴望着麻麻地把任天堂给搞变异了呢,那样才好收拾任天堂。

方远也没多想,继续赶路,跟在麻麻地后头。

俩人还正好顺路。

麻麻地发现方远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心里立刻乱成了一锅粥。

比如说,要不要找个机会干掉他,随便找个地儿一埋,神不知瑰不觉。

一想到这儿,麻麻地不禁打了个冷颤,撒腿就跑得更快了。

方远见状,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心里明镜似的,知道麻麻地误以为自己要灭他的口。

于是,他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跟着。

麻麻地在前头狂奔,方远在后头悠哉游哉地走着。

可没过多久,麻麻地发现方远还是如影随形,两人之间的距离愣是一点没变。

明明方远就是正常走路!

麻麻地心里那个疑惑,挠心挠肺的。

他哪里晓得,方远有“缩地成寸”的能耐,走一步顶别人好几步呢。

“前辈,我错了,我不该那么嚣张,我给您赔不是了。”

麻麻地跑了老半天,愣是没甩掉方远。

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转过身,跪在方远面前,那姿态卑微得不能再卑微了。

方远连个眼神都没给他,默默地从他身边绕了过去。

他本就没把麻麻地当回事儿,不过是顺路罢了。

麻麻地愣住了,看着方远远去的背影,张了张嘴,愣是一个字儿没蹦出来。

这会儿他才明白过来,方远压根儿不是冲他来的,他还以为方远要取他性命呢。

他甚至都想好了几种毁尸灭迹的法子,还跪下来求饶了。

这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麻麻地脸上火辣辣的,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一辈子都不再见方远。

“奶奶的,原来是碰巧路过,吓死我了。”

麻麻地在心里暗暗咒骂了一句,赶紧站了起来,总不能一直跪着吧。

虽说方远厉害,但他也是要脸的人。

砰——

地面猛地一颤,一个巨大的手掌印赫然出现在麻麻地眼前,还带着闪闪的电光。

麻麻地吓得冷汗直流,再次跪倒在地,双手紧紧抱住脑袋。

“前辈,我错了,我不该乱嚼舌根。”

方远收回手,转身就走。

这老头儿,得给他点颜色看看。

第二天上午十点左右,方远走在蜿蜒的山间小道上,迎面碰到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少女。

旁边还跟着几个小丫头片子。

方远一眼看到那个少女,整个人就愣住了。

这不是箐箐吗?

那个大美女李丽质,他一直忘不了那个清纯可人的开心瑰。

不对,这不是箐箐。

结婚后的箐箐早已失去了少女的纯真,反而多了一份妩媚。

眼前这个应该是音乐僵尸里的女主任珠珠,任婷婷的表妹。

对了,要是以后任珠珠和箐箐在一起,那俩姑娘不仅漂亮,还长得挺像。

要是能把任珠珠也娶回家,再加上一个箐箐,那岂不是双倍的快乐?

哎,扯远了,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以后有的是机会和任珠珠相处。

任珠珠骑车的时候也看到了方远,第一眼就被他的帅气给迷得神魂颠倒。

这可是她第一次见到这么帅的小伙儿。

以前我也碰见过挺多帅哥,但像方远这么帅的,气质上没一个能比的;气质好的,长相又没他那么出众。

任珠珠觉得,自己对方远是一见倾心。

或许是因为方远实在太帅了,她看得发呆,连自己正在骑车都忘了。

脚下一不留神,踩到了块活动的石头,车子一晃。

她整个人失去平衡,往一边倒去,直接就往方远身上撞。

“哎哟——”

方远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搂住,拉进了怀里。

一缕青丝拂过方远的脸庞。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的香气。

方远轻轻嗅了嗅,这味道真好闻,是天然的体香。

“你没受伤吧?”

方远的眼神中满是关切。

“谢谢你,刚才真是不好意思。”

任珠珠羞涩地低下头,理了理还有些潮湿的头发。

她竟然觉得方远帅得让人着迷,看得都有些发愣了,甚至开始对他心生爱慕。

就连摔倒都倒进了他的怀里。

“那以后可得小心点儿。”

方远放开了她。

虽然他很想继续抱着她,但毕竟是第一次见面,不能太主动,以后有的是机会。

任珠珠望着渐渐远去的方远,心里有点不舍。

不知怎的,她就是想和方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哎呀,你该不会是对这位公子动心了吧?”

“哎呀,要是喜欢,就主动点儿,这位公子看起来年轻有为,气质脱俗,可别错过了。”

几个跟在任珠珠身边的丫鬟,这些年一直照料她,哪能看不出她的心思。

很明显,任珠珠是看上了方远,一眼就沦陷了。

不过说实话,她们也觉得方远真不错,英俊潇洒,风度翩翩。

要不是身份相差悬殊,配不上方远,她们还真想嫁给他。

“哪有,绝对不可能,他那么帅,我……”

任珠珠没再说下去,只是盯着方远的背影,莫名觉得自己有点配不上他。

气质上,她觉得自己差远了。

“哎,他好像要去我们任家镇,我们要不要跟过去看看?”

任珠珠心里打起了小九九。

就算不能和方远在一起,只要能见到他,也挺好的。

就像以前的方远一样,上学时暗恋班上的某个女生。

每天吃饭时,假装不经意间路过;上厕所时,也假装不经意间路过。

只是为了看她一眼。

方远走在前面,知道任珠珠在跟着自己,但他并没有主动搭腔。

现在他可是香饽饽,很多人都会喜欢他,关键时刻,他还能再给对方一个机会。

没必要像哈巴狗一样冲上去讨好。

做舔狗真丢人。

想想秋生、家乐,还有文才,这三个舔狗,哪一个成功了?

现在秋生和文才不在,家乐也不在,要是他们在,肯定已经在心里骂开了。

听听,这话像是说的吗?

哎呀,居然有人说他们是追捧别人的“小迷弟”。

过了好一阵子,方远抵达了任家镇,任珠珠还默默地跟在他屁股后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直到方远走进了旅馆的大门,任珠珠这才依依不舍地停下了脚步。

“真是的,我连这位大哥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任珠珠觉得挺遗憾的,跟了方远这么久,连他叫什么都不清楚。

“小姐,要不等会儿让曹队长来问问,咱们先撤吧。”

旁边的小丫头出了个主意。

“嗯,这办法不错,我挺喜欢的。”

任珠珠眼睛一亮,没想到自家小丫头这么机灵,能想出这么妙的招儿。

她决定就这么干,先弄清楚方远叫什么名儿,

然后再想办法靠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