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高潋(2)(1 / 1)

高潋把银两一一退了回去,她明白村里人挣钱不易,还有林琳的钱,唯独留下了那封信。

她去到了城里,身上挂着牌子,她知道那些城里人的钱比他们村子里所有人的钱加起来还要多,买口棺材、请人安葬的钱对于他们来说不算什么。

一位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姐看到了她,想把她带进府,她身上穿的十分好看,她的爹爹也是,梳着板正的发型,和她的爹爹不一样。

想到爹爹,她又想哭了。

她知道了这位小姐叫韩初姒,她以后要待的地方是韩府,她的职责就是跟在这位三小姐身边,陪着她。

她没住过那么好的屋子,有软乎乎的被褥,屋顶也密不透风,晚上抱着被褥,有些不习惯这样的生活。

一开始她是很感激的,三小姐很亲和,她每个月也能拿二两银子的月钱,她要采好久好久的菌子才有这么多,爹爹也要上好多天工才能有这么多。

可时间久了,这样的心境似乎变得有些病态。

她从来没玩过那些玩具,也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裳——甚至还是下人的衣裳,也没住过这样的房子。

想到下雨天从屋顶上滴落到她脸上的雨水,再看这位锦衣玉食的小姐,她们年纪相仿,过的却是天差地别的生活。

她不甘。

她不甘。

这位小姐能无所顾忌地帮助任何人,整天都是笑容满面,她当时为了生活要整日奔波,她大部分时候其实没笑,但是大部分时候,是在山上,无人看到。

也是这个时候,她有些理解林琳那种故作的骄傲,其实是自卑感。

此时她的自卑感还未达顶峰,只是因自己的身世感到难过。

……

三小姐有了如意郎君,那是从京城来的一位公子,这是小姐告诉给她们的,迎春替小姐高兴,她也笑笑,心里却有种奇怪的感觉。

京城是比枭城还要繁华的地方,住着最尊贵的皇上,京城里的普通人家日子也比她们好过,他从京城来,但小姐还不知道他的身份。

小姐一开始对他没什么感觉,但立下一个约定,如果到时候她不喜欢他,他们就不能在一起,不知道那位公子做了什么,让小姐喜欢上了他,后面,他表明了身份——

他是丞相的孩子。

小姐向她们说明他的身份时,不知道为什么,这几个字似乎在高潋的心上重重一锤。

小姐说:“我现在就要嫁人了,迎春你的爹娘还在枭城,如果放心不下,可以留在韩府,回老家也行;盼春也可以留在这边,当然,也可以跟我走……或者,你想去什么地方?”

迎春摇摇头,果断地说,她要跟着小姐。

她知道,即使一同做事,她和迎春也是做不了好朋友的,她是真的喜欢小姐,而她不同,再听到这个消息时,她心里甚至有种没由来没由来的妒意。

她想去京城。

所以她也点点头,说着要一起走,小姐很感动。

小姐出嫁前,她回到了老屋,院子里已经杂草丛生,屋顶上的破洞也变得更大更多,瓦片落的稀稀疏疏,透露出一种浓浓的死气。

村里人没有认出长大的她,她也没有解释,去到后山,抚摸着那块冰冷的墓碑。

爹爹,枭城的确有很多富人,我们小姐就是,以后,她会更有钱的,因为她要嫁给丞相的儿子。

高潋在心里告诉他。

可我有些妒忌她,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的,从小就被爹娘疼爱,如果一直在枭城,嫁给另一位公子哥我可能不会这么嫉妒,可她嫁给了丞相的儿子。

在我们这个小村落,我应该一辈子也见不到丞相的儿子,只是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会在枭城,又恰好与小姐碰见,又互相喜欢。

或许我知道我在妒忌什么了,爹爹。

高潋站起来,掸掸身上的尘土,她知道,她应该不会再回到这个没有容身处的小村庄了。

京城是比枭城繁华许多,她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马车,这些轿子里坐的,保不齐就是哪位达官贵人。

现在的三小姐已经是丞相夫人,而她是丞相夫人的贴身丫鬟,一个月可以拿到五两银子的月钱,不知不觉,她已经存下一笔钱。

夫人有身孕了,她满脸喜色地告诉她们这个消息,迎春很高兴,她心中虽然无波澜,但还是作着开心的样子。

她又问着:“你们现在年岁渐增,我也不能一直把你们绑在身边,要不要出府做点生意?有没有如意郎君?”

迎春摇摇头,脸色羞红:“不想,没有。”

她也摇摇头:“没有。”

“那你们有没有什么想做的?如果有的话,我可以帮点忙。”韩初姒以为是她们不敢提,又追问着。

“我只想陪着小姐。”迎春从小就被送进韩府,也是从韩府才有起色时直到现在。

她和爹娘不相亲,因为见她是个女孩儿,想要男孩,加上家里不富裕,早早就把她送出来,她不想回去。

高潋也摇头,她觉得,因为韩初姒是商贾之女,所以她才能理所当然地问出她们要不要出去做生意,做生意不是口头说说那么简单,如果出意外,就是真的血本无归。

虽然和迎春想的不一样,但是她也跟着摇头,韩初姒很感动,她想,大概是觉得她们忠心耿耿。

她也确实到了适婚年龄,但是她又能嫁给谁呢?马夫?铁匠?木匠?还是和爹爹一样修建房屋的工人?

她不想,但她也清楚,除了这些人,她没得选。

生下顾砚后,夫人似乎变得更加幸福了,夫妻和睦,育有一子,爹娘疼爱,她在想,为何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会如此之大,因为想不通,她变得越来越焦躁,但不在脸上显露。

四年后,夫人又怀孕了。

府里上下照样很高兴,喜气洋洋的,说他们好福气。

她已经二十,是个老姑娘,不是没人喜欢她,十六岁时,一个进府郎中带的徒弟喜欢她,但是她不喜欢;最近,一个门卫也向她表明心迹,比起那个郎中,她似乎更不喜欢门卫。

如果嫁给他,爹爹是门卫,娘亲是丫鬟,生下的孩子也是服侍别人的命,他们一家人碌碌无为,就这样过完一生,平淡得像水一样。

她不希望她的孩子是这样,可她也没有认识高官的机会,就算是认识,也不能嫁给他。

她看着余术,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他看着她,从兜里拿出一根发钗,脸色微红:“盼春,送你的。”

高潋也不喜欢盼春这个名字,或许从她成为丫鬟那天,她就没有什么喜欢的了,只是觉得不公。

见她发呆,余术在她旁边附耳夸赞道:“我觉得,你比夫人还好看呢,戴着这个钗子肯定更美丽,我还是托朋友从外地买的……”

说是外地好不容易得来的,也就是一根不太华丽的玉钗,对于余术这个门卫而言,的确是一大笔钱,但这句话在她耳朵里不是重点。

她比夫人好看,其实高潋一直都知道,夫人长得清秀,是小家碧玉那种,而她长得才像真正的大家闺秀,小时候,甚至有谈生意的人把她错认成三小姐。

所以她才不甘,不甘于身份的桎梏,不甘她外貌姣好,却要草草过完一生,连孩子也是。

她能接触到的最尊贵的人……

高潋笑了。

也托余术是个门卫,虽然她拒绝了他,但并没有做出什么过分举动,对她的要求也有求必应,平时借口说出去买饰品、吃食,轮到他值班时也会痛痛快快地放她出门。

她每次出门,在买东西之余,每次都会去不同的药铺买一丁点儿曼陀花粉末——

曼陀花粉末多用于外敷止痛和麻醉,也可治疗风咳肺瘘痰喘等疾病,内服则是致幻的毒药。她便借口有这样的病,捡药后,再把不必用的药物扔掉,久而久之,一丁点变成了一整包。

夫人现在怀胎四月,月份大了,不方便走动,恰好老爷过几日要参加宴会,她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

如果就此落败,她甘愿承受所有惩罚,如果一生就这样过下去,她的孩子也过着她以前的生活,她还不如死去。

她知道,这种粉末过量会致死,私下里,她便自己试着药量,从一天一抹、一天两抹到一天四抹、五抹。

终于,她的头开始发晕,看到许多如梦似幻的场景,她在那些场景中不断变换,醒来时,她趴在房间的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