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娘,请您放下屠刀(1 / 1)

当方天明再次睁开眼,一张满是皱纹的苍老面孔庞充斥他的整个瞳孔。

“啊!你要干什么?!”方天明被吓得大吼一声,双脚用力一蹬脑袋重重的撞在身后的土墙上。

“哎呦,我的头。”一阵剧痛袭来,他忍不住抱住脑袋痛呼出声!

现在已经是傍晚,房间里光线昏暗,任谁看见这么一张苍老的脸都会被吓上一跳。

按理来说,他头部受伤应该是在医院里,可为啥会让一个老太太给自己看病?

现在他脑海里一团浆糊,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穿越时空来到另外一个世界。

“长乐,长乐怎么啦?”柳氏从外面冲了进来,手里还提着一把锋利的菜刀。

刚刚她在偏房里剁野菜,准备晚上和麦麸一起熬了吃,就听见房间里面一声大吼,她还没来得及放下手里的刀。

“你别过来!”方天明看见拿着菜刀冲进来的柳氏脸色瞬间变了。

这是一家什么医院,做手术都用上菜刀了!

自己不会被谁偷偷送到缅北,正准备嘎腰子吧!

还有她说的长乐,又是谁?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脑袋又是一阵剧痛,一股陌生的记忆涌入他的大脑。

那些记忆就像放电影一样一闪而过,却牢牢的停留在他的脑海里。

让他有点无语的是,这些画面里面竟然还夹杂着一些限制内容,这让他忍不住又翻过来重新观看好几遍。

就在他沉浸在那些限制级画面里无法自拔的时候,一道声音在他的耳朵旁响起。

“乖孙,你这是咋啦,你怎么不记得奶奶了!”长乐的奶奶刘氏大惊失色。

王长乐的伤在脑门上,而且很严重,就算是失忆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这是咋啦?”大脑处于宕机状态的方天明下意识问道。

“完了,完了,孩子他娘,长乐是不是傻了!?”奶奶刘氏握住方天明的手微微颤抖。

她在心中祈祷,自己的乖孙可千万不能傻,以后还指望他娶媳妇传宗接代呢!

“儿子,你能认识娘不?”柳氏三两步跨到床前,手中的菜刀高高举着。

看着面前这副身体的母亲,他脑门子上一头冷汗,刚刚她手里拿着菜刀冲进来的画面太吓人了。

“娘,我没傻!”方天明用力摇头,生怕她一不小心给自己给来上一刀。

“婆母,儿子他没有失忆,他还知道喊我娘!”柳氏兴奋的手舞足蹈,手里的菜刀在方天明面前上下飞舞。

“娘,您能不能把手里的刀先放下?”刚刚那把菜刀离他最近的时候也就不到十公分。

柳氏这才回过神来,他慌忙丢下手里的菜刀,一把抱住自己的儿子,眼泪啪啪往下掉。

“儿子,你可吓死娘了!”

方天明已经意识到自己穿越了,而且是以前的小说里经常提到的魂穿!

前世他开的公司就是拍摄短视频的,什么样奇葩的剧情都接触过,像这种没有新意的魂穿他都懒得去拍。

可没想到的是,这种狗血剧情竟然落到自己的身上!

被自己“夺舍”的这个人叫做王长乐,是一个不学无术,还总是给自己的娘亲惹麻烦的人。

这个家伙常常被别人追上门,没少被柳氏拿着棍棒教育,要是不是每次都有奶奶护着,这个混小子非得天天掉层皮不可。

被“自己”的娘亲抱在怀里,方天明并没有感觉到别扭反而觉得很亲近,那是这副身体的记忆留给他的本能反应。

前世的方天明从小便没了父母,是爷爷把他一手养大的,后来他大学毕业后爷爷就去世了,原来那个世界他已经没有亲人。

他从没有体会过母爱的感觉,现在突然多了一个疼爱自己的母亲,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瞬间充斥他的全身。

这种感觉很好,让他很着迷。

人就是这样, 越是缺少的东西,就更想得到。

在三秒钟的时间里,他做了决定,既然已经穿越到这里,以后自己就是王长乐!

不过老是被柳氏这么抱着也不是办法,他有点闷得慌,加上脑袋上传来的阵阵痛感让他很是难受。

“娘,您能不能先放开我,我有点喘不上气了。”王长乐艰难开口。

听见儿子的话柳氏赶紧松开王长乐,脸上满是心疼。

“长乐,娘是不是把你弄疼了,快和娘说说,你哪里不舒服,头还疼吗?”

自己的儿子刚刚醒来,他脑袋上流了那么多血肯定很虚弱,都怪自己大意,此时的柳氏恨不得给自己两巴掌。

王长乐摇了摇头说道:“娘,我饿了。”

“好,娘这就给你准备吃的。”柳氏捡起地下的菜刀去偏房做饭去了。

“乖孙子,告诉奶奶是谁把你打成这样的?”奶奶刘氏开口问道。

昨天王长乐从外面回来头上就一直流着血,是村里的猎户王麻子赶着牛车把他送回来的,刚到家门口他就昏了过去。

听王麻子说,长乐在县城的酒楼里偷东西,被人用棍子打中的脑袋。

王长乐摇摇头说道:“奶奶,我也忘了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

“忘了就忘了,先把伤养好。”奶奶疼惜的攥紧王长乐的手,也不知道是哪个天杀的下手这么狠,差点要了自己孙儿的命!

其实当时发生的事王长乐记得很清楚,之所以不告诉奶奶是因为不想让她担心。

以前的王长乐虽然性格顽劣,可并不是一个愣头青,他还没有张狂到去县城最大的酒楼醉仙居偷东西,要知道那可是县太爷的产业!

而且他身份特殊,也干不出监守自盗的事情。

至于王长乐是啥身份,咱们后面再说。

前天早上他没事去山上溜达,想着能搞点野味啥的打打牙祭,家里每天都是野菜糊糊,他早就吃腻了。

靠近村子的大山边缘已经没有猎物,他就往大山深处走了走,也就是在那里他捡到一块狗头金!

上过几年私塾的他自然知道这玩意的价值。

被巨大的喜悦冲昏头脑的他,竟然带着金子独自一个人跑到县城去卖。

为了卖个好价钱,他找到自己的朋友刘光仁。

这刘光仁也是个小混混,他的父亲是县太爷家的管事,王长乐和他结识也是臭味相投。

刘光仁的父亲在县城里关系很广,认识的珠宝商也很多。

谁知这刘光仁见钱眼开,竟然摆了王长乐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