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后续维权(1 / 1)

虽然青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布通报,承认一审判决错误,但黄女士一家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一审判决给他们带来的名誉损害、精神伤害以及因打官司产生的经济损失,都需要得到妥善解决。渠成顺和法律服务中心的成员们决定继续为黄女士一家提供帮助,开展后续的维权工作。

他们首先帮黄女士起草了一份详细的赔偿申请书,要求朱某及相关责任人对他们一家进行经济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经济赔偿包括因打官司产生的交通费用、误工费用等实际支出;精神损害赔偿则是考虑到一审判决给胡某青及其家人带来的巨大精神压力和名誉损失。

“渠主任,真的能得到赔偿吗?”黄女士有些担忧地问道。

渠成顺坚定地点点头,“大姐,您放心。这起案件中,对方存在明显的过错,给您家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他们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会尽全力帮您争取应得的赔偿。”

接着,渠成顺安排张忠民和周万全与朱某及其律师进行沟通协商。在沟通中,张忠民义正言辞地指出朱某及其律师在案件中的失误和过错,要求他们积极配合解决赔偿问题。

“朱先生,这起案件是因为你们的疏忽给黄女士一家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张忠民严肃地说,“现在你们不仅要撤诉,还应该对他们进行合理的赔偿,这是你们应尽的责任。”

朱某虽然有些不情愿,但在舆论压力和法律的威慑下,也不得不表示愿意协商。然而,在赔偿金额上,双方产生了很大的分歧。朱某认为黄女士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而黄女士则觉得自己的要求是合理的,毕竟这起案件给他们家带来的损失是无法用金钱简单衡量的。

协商陷入了僵局,渠成顺决定采取其他措施。他建议黄女士可以通过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反映情况,借助社会力量来施加压力。同时,方梅也继续跟进报道这起案件的后续发展,让公众持续关注,保持舆论压力。

在多方的努力下,朱某终于有所松动。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朱某向黄女士一家支付了一笔合理的赔偿金,用于弥补他们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此外,渠成顺还帮助黄女士向法院申请撤销一审判决对胡某青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他的名誉。法院经过审查,同意了黄女士的申请,发布了相关公告,澄清了事实真相。

当一切尘埃落定,黄女士激动得热泪盈眶。她紧紧握住渠成顺的手,哽咽着说:“渠主任,还有张主任、周大哥、方记者,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我们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们就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啊!”

渠成顺笑着说:“大姐,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是我们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责所在。看到你们一家恢复平静的生活,我们也很欣慰。”

这起离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众人的努力下,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它不仅为黄女士一家讨回了公道,也让更多的人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同时也提醒着法律工作者们要更加严谨、负责,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