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变法者的狂飙,一场前无古人的制度实验(1 / 1)

紧接着,条例司推出了非常重要的第四部新法“免役法”。

在此要先说说以前用的“差役法”,当时各个地方都是有徭役的,而且是相当繁重,比如说,政府的收税收粮、挖河修渠、铺路建桥、修葺县衙等等明面的任务,还有一些地方上的组织抓贼、防盗巡逻,接待上级时候的抬轿喂马、做饭洗衣,诸如此类,都是由民众免费向政府提供义务服务。

这些活还算好的,你要是不幸被分配到了向开封运粮的押运队,那就要恭喜你,可能得苦上几个月都回不了家了,你要是广东、广西、福建、贵州这样距离更远的南方人,更是得走上一年才能回去了。要能运得到目的地还算好,如果半路上再遇到个劫匪强盗、山洪暴发,不幸再把粮食弄丢了,那你们几个运粮的就负责倾家荡产地去赔偿吧,逃是不可能逃的,你要是逃跑了整个家族都要加倍受罚。

然而这任务的分配并不是公平的,“差役法”把民众按财产分为十个等级,头两个等级包括官绅、富豪、中举的人家,以及后五个等级包括少田户、无田户、破落户、无劳动力户都有豁免权,那剩下的就只有三、四两个中产等级了。这么重的徭役,长年累月地压在这两个等级人的身上,就只能有一个结果——破产。

更重要的问题是,谁都不敢发财了,你又不可能从五六等户瞬间跨越成为一二等户,你要是想勤劳致富,多赚钱置了亩田、买了头牛,那立马就会让当地的官员眼前一亮:“恭喜升级,今年往开封的运粮麻烦你跑一趟吧。”

在几十年的时间里,谁都不敢富裕,大家就只能老老实实守着自己的穷日子,大宋的经济也就这样被牢牢锁死了。

这时王安石站了出来,大声告诉大家:“来!让我打开这把锁。”

他所实施的“免役法”,是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徭役,而每年雇役所需经费,则由各州、县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

关键的是,王安石旗帜鲜明地规定——谁也没有特权!一二等级的大户,别想高人一等,而且还要多拿钱,后面五个等级的也不要装穷耍赖,全都给我把钱拿来。这就使得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大官僚大地主阶级不得不交纳较高的役钱,立刻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同时也使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

但王安石没有意识到新法的问题,免役法同样没有设置配套的监管法令和举措。

同时实施的是第五部“保甲法”,这也是一个号称“跨越时代”的经典法条。它规定百姓每十家组成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五百家大保为一都保,无论是保长、大保长,还是都保长,都是由财产排名在前的几户轮流当值,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

王安石目的很明确,保甲法既可以“寓兵于民”,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但王安石无心插柳,不小心打破了一个自古以来的国家管理定式,那就是——“皇权不下县”。

从秦朝设县以来,由于精力和手段所限,县官作为一个临时的外派人员,根本无法开展深入民间内部的征税、徭役等繁杂事务,就只能尽量避免对具体治理的介入,而是以宗族为单位委托族长、乡绅代为办理。久而久之,这些人就慢慢做大,形成了地方实力派,他们手下管着成百上千户人家,一旦天下有变,他们就能立马揭竿而起,趁势分一杯羹。

王安石保甲法意义在于:在地方利益的分割上,好比是几个人分西瓜吃,以前老是固定族长一个人切,那其他人为了利益,就肯定会听这个人的;这保甲法实施后,一下子改成了几个人轮流当保长、轮流切西瓜,那么权力就不再集中在一个人手上,就有效防止了一家独大,而这被分割后的权力也再无力对抗中央。

可以说,王安石开启了一个国家权力向下渗透的先河,后来这个保甲法延续到了明清、民国,比如我们在电视剧《白鹿原》里就能清晰地看到,保长鹿子霖是怎么通过行使行政权力,来限制族长白嘉轩的,这两个角色的对比和互动,不仅展现了白鹿原上复杂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也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宗法制度和行政权力的交织与冲突。甚至到了改革开放之前,基层治理中也有着保甲法的影子。

紧接着,针对大富商的囤积居奇、垄断物价的行为,条例司又推行了“市易法”。朝廷在开封设立都提举市易司,在广州、杭州等十九个较大城市设市易务,参与大宗商品买卖,以调节市场、稳定物价。

变法如火如荼,跟着推出的又有强军方面的将兵法、裁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改革科举制度方面的贡举法、三舍法等。

——即便从现在的上帝视角回看,以上变法里也都是针砭时弊的好政策。通过一条条精心设计的法令,王安石已经设计出他心中最美乌托邦的样子。

当青苗法的春风吹绿麦田时,王安石在奏折堆里畅想他的乌托邦:农民贷款种地、商户公平交易、民兵保家卫国...却唯独忘了给理想国装上防盗门——他的这些法令都没有配置监管措施,那么全体官员会按照他的设想去自觉自愿搭建成那个理想国吗?

正在变法推出的当口,宰相富弼就正式提出了辞职,官面上的理由是年老体弱,但真正的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反对新法。富弼反对归反对,但是也让王安石很感慨,人家富弼是个真正的君子,只就事论事、有一说一,从来不进行人身攻击和诽谤陷害。即便意见不被接受,富弼也不恼羞成怒地进行报复,只是淡淡地挥手隐退。

富弼走的时候,皇帝最后召见了他,问道:“你走后,谁来当宰相?”

富弼推荐了文彦博,皇帝沉默良久,又问道:“王安石如何?”

富弼不再言语。之后,他就离开了开封,再也没有回来过,这位老人曾为大宋成功改革续命,亲手捧出了“嘉佑之治”的大宋盛世,就此功成身退,深藏身与名。不是所有胜利都需要站在聚光灯下,有时候,在巅峰时选择转身也是一种智慧,留下的将是一个永恒的传奇。

富弼的离去,敲响了新党被围攻的警钟。富弼德高望重、头脑聪慧,就是大宋朝堂的一根定海神针,有他在,任何人都不敢搞什么鬼蜮伎俩。随着他的离开,整个大宋官场必将进入乱斗的失控。

这时候,恰好有一个人来到王安石身边,郑重提醒了他,这个人正是王安石的至交好友——同为“唐宋八大家”的曾巩。

早在景佑四年(1037年)的时候,曾巩18岁,王安石16岁,两人同是江西抚州人士,又带亲戚关系,就一路结伴赴京赶考,他们性格相投、惺惺相惜,故而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在途中的客栈里,这两个书生举杯共饮,一起憧憬着考中后的人生,畅谈着国家军政弊端,俨然一副挥斥方遒的姿态。

聊到尽兴处,曾巩即兴赠了王安石一首诗:“寥寥孟韩后,斯文大难得。嗟予见之晚,反覆不能释。”把王安石比作孟子、韩愈之后的文坛新星,大为赞赏,王安石甚为感动,写下了回诗:“曾子文章众无有,水之江汉星之斗。”他们都为对方的才华所折服,就此结下了深深的友谊,而曾巩也注定此生要为这个性格古怪的朋友付出良多。

就在这一年的考试中,王安石一举考中头甲,这起点很高,按理说是可以留在中央工作的,但他心高气傲,甘愿去地方工作。他自己倒是不慌不忙,可却把曾巩给急坏了,曾巩反复向老师欧阳修、蔡襄等朝廷大佬推荐王安石,说这么一个百年不遇的人才被安排在下面当个小官,实在是国家的损失。

曾巩清楚,王安石是有才的,而且是经天纬地的大才,如果一生只在基层、无法施展抱负,那是作为朋友不愿意看到的。于是他利用自己仅有的一些人脉关系,不遗余力地帮助王安石。

庆历七年(1047年)的时候,有人谣传曾巩父亲去世,而曾巩不请假丁忧,是为大不孝。在那个年代,“不孝”的罪名足以让曾巩身败名裂,提前宣告仕途的结束,这时候王安石站了出来,写了首宣战诗:“挟才乘气不媚柔,群儿谤伤均一口。吾语群儿勿谤伤,岂有曾子终皇皇。”意思是说,我警告你们这些造谣的人赶紧闭嘴,我会和曾巩始终站在一起,不害怕这些流言蜚语。

这是一份都能为对方两肋插刀、挺身而出的真正友谊。曾巩曾经写下《怀友书》,作为对年轻的自己和王安石的时时诫勉,约定彼此守候友谊。

王安石很早就在文坛有了一席之地,而曾巩此时还寂寂无名,一向自视甚高的王安石在与曾巩的诗文互赠中,却一直保持谦恭尊敬的姿态。他在诗中写道:“吾少与莫合,爱我君为最。君名高山岳,嵑乐嵩与泰。低心收憃友,似不让尘境。又如沧江水,不逆沟畎浍。”意思是,从小我就性格孤僻,只有你曾巩待我最好,你是高山,我便是尘埃,你是大江大河,我便是小溪。

异地为官许久不见挚友,曾巩写下了思念王安石的诗:“一昼千万思,一夜千万愁。”王安石也写下了:“遥遥西南星,梦想与君会。”你能想象,这么温情脉脉,还是那个怼天怼地、杀伐决断的王安石吗?

在为官上,曾巩和王安石一样,也是位实干家。但曾巩性格平静温和、恬淡雅致,这对执拗刚直、热情似火的王安石来说,恰恰是一味中和的良药。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份友谊即将面临着政见不同的考验。

在这轮改革的大潮中,身处基层的曾巩早早就嗅到了危险的气息,而且他对变法有着自己的想法。他不远千里专门找到了王安石,焦急地劝说:“改革不能操之过急,要慢慢来,这根本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王安石正是热血上头的时候,哪里能听得进去,他说:“大宋等不得了,财政巨额亏空、辽夏虎视眈眈,改革晚一天都是在犯罪。”

曾巩痛心疾首地又劝道:“你看看自己身边用的都是些什么人,奸佞小人居多。你再这样一意孤行,肯定会众叛亲离,孤独终老,会留下千古骂名的。”

王安石不屑一顾地回答:“只要谁能执行我的新法,我就重用谁。至于你所说的个人荣辱,只要大宋能强盛,我不在乎。”

曾巩目瞪口呆,拂袖而去,他痛苦地写下了“直道讵非难,尽言竟多迕。知者尚复然,悠悠谁可以语”的诗句。

在曾巩看来,自己这是要救好友、救变法于水火,而一片苦口婆心换来的只是漠然置之,着实让人伤心。

在王安石这边同样也是委屈难过,别人不理解自己也就算了,你曾巩作为平生唯一的知己,居然也反对自己,哎,道不同不相为谋!

两个昔日的好友从此心生龃龉,来往渐少。此时的王安石心中充满着无比坚定的改革执念,他要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憋着股狠劲誓必完成变法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