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话、迟早要还的(1 / 1)

现实就是那么的那啥,不仅没人感恩秋父,村民们相反的还很恨他。

当时那个下山的狼群足有三十几只,冲进村里后咬死咬伤不少人。

不知道从哪开始传,村民们觉得是秋父没有通知及时,这才让各家都造成了那么大的损失,都是秋父的错。

他们甚至觉得,他们不将怨恨报复在秋裳身上,还愿意留他一条命,给他个安生的地方,已经是他们宽容。

秋裳恨村里人,从来不往村里去,村里人也许是单纯厌恶,也许有几个有羞愧,也都不会往秋裳所住的地方去,这才便利了秋裳和卫思思。

从秋父的事情上就能看出村民们大部分的秉性,秋裳怎么敢让他们知道卤味的事?

反正他对老家也没留恋,不如出去闯一闯,他兜里有四五千块钱呢,输得起。

秋裳去了卫思思所在村子的公社,能当黑市二把手的人怎么可能没点本事?

他很快入了黑市老大章哥的眼,不过这次他不当人小弟了,而是跟章哥合作。

他用五千块做为本钱,去城里弄稀罕货,像手表半导体这些,薄利卖给章哥,再从章哥这里收购东北特色山货转卖到城里。

章哥这人仗义,且秋裳也有一身打架的本事,要不当初也当不了二把手,当初那老大就是看中了他这身打架的本事,和章哥的交情也是从救了他才开启。

秋裳这个中间人越当越顺溜,在公社算是站稳了脚跟,这时他才是联系乡下的卫思思。

两人重新开始做起了卤味生意,这次还把章哥也给拉了进来。

章哥关系网不小,且胆子也不小,只不到一个月,他把卤味生意做到了整个省。

别小看卤味这么个小吃食,做大起来那利润比倒卖半导体和手表自行车等这些大件的还要多得多。

一包卤料在手,万物皆能卤!

这从头到尾,可都没齐莺莺什么事。

齐莺莺从头到尾都做了啥呢?

她跟卫思思换了地方下乡后,新的下乡地倒是比以前那个村子要自由不少,而且村里人的秉性也都不错,尤其是大队长的支书几个村干部的为人都比较公正,不会特意偏向村里人。

东北的地方大,各个村子占地都不小,就像红星大队的知青只要有钱就能自己建房子住一样,他们这个村也可以。

可齐莺莺没钱啊,建不起,只能挤在知青点里,而这时卫思思却掏了钱在村尾盖了个小院子。

齐莺莺不愿在知青点里跟人挤,想掏钱租卫思思那的一间屋子住,可卫思思特意的盖个房子还挑在村尾,就是为做吃食不被发现,自然就没同意。

齐莺莺在李家人面前老实,可在外却是娇纵的很,卫思思的不同意立马就惹到了她,当即便和她绝交。

知青是要上工的,齐莺莺也躲不掉。

上了几天工又吃不好的齐莺莺开始后悔离开了李牧,后悔着后悔着便开始怨恨卫思思,她觉得都是因为卫思思带她去县里打了那通电话,引来了任建国,这才会让她受现在的苦。

她忘了那晚自己跪在卫思思求她帮她,也忘了自己曾举刀向李家所有人过。

好在齐家还是教导了她基本教养,没在外传什么谣言,有着该有的骄傲,只是远离了卫思思。

卫思思也不蠢,自然看出齐莺莺怨怪她,不过她没功夫去在意这些,因为她白天要上工,晚上要挣钱,忙着呢。

怕被人发现,又只有自己一个人,啥啥都不方便,做卤味不合适,所以一开始卫思思做的是没大味道又容易保存的雪米糕。

磨几个晚上的米粉,再用一个晚上做成雪米糕,然后在休息那天背到黑市去卖。

她是真继承了祖宗的基因,只要挣钱的事,那是一刻都停不下来。

后来与秋裳重新联系上,又与章哥开始合作后,雪米糕等这些吃食也逐渐的加入进了合作中。

齐莺莺这时却是跟另一个男知青处上对象了。

“她的孩子呢?”林月曦问。

她如果没记错,刚才这人是不是说了齐莺莺怀过孕?

霍寒默了,有点羞愧,他把这事儿给漏了。

“李家人当时抓齐莺莺时没管她的肚子,甚至李家大伯还故意踹了齐莺莺的肚子一脚,这一脚把她孩子给踹没了。”

任建国当量就怀疑这里头有事,他想深入去调查一下,可齐莺莺在李牧去见过她后就强烈要求离开,甚至一副不走她就死的架式,把任建国给吓的赶紧把人带走。

等任建国把人送到上火车后准备回头再去查时,部队一个电话又把他招了回去。

“不过,他将这事告诉了齐大,也把他的怀疑跟齐大说了。齐大他们回京后派了人去查,虽然已经过了几年不好查,可发费了些时间还是从蛛丝马迹中查到了真相。”

“事情有些乱,李牧把杨思柳养在公社里……”

杨思柳为李牧打了两次胎后,对李牧已经看清了,知道他不是个能托付的人。

不过李牧对杨思柳很大方,他从齐莺莺那得到的好处没少用在杨思柳身上。

所以杨思柳还舍不得离开他。

可齐莺莺兜里的钱票越来越少后,对李牧也不再如一开始那样的大方,于是从李牧手里再漏到杨思柳那的就更少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可就难了。

杨思柳本就对李牧已经不满,得到的好处再一少,就越发起了要离开他的心思。

不过杨思柳的离开不是自强的自己一个人到某个地方生活,而是要重新物色一个饭票。

然后,李牧在公社当社长的李大伯入了她的眼。

李家人都长得不错,尤其是李大伯,虽然已经四十几的人,可身材一点没发福,还有着一副成功男人的气质,那是李牧一个小年轻所比不了的。

一个有意勾&\/引,一个来者不拒,两人很快便勾&\/搭到了一起。

即能从李牧那得到好处,李大伯那对她也大方,这生活杨思柳很满意。

杨思柳不仅年轻还放得开,李大伯对她也满意。

然后嘛,杨思柳怀孕了,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哪个的,跟李大伯讲是李大伯的,跟李牧说是李牧的,反正俩男人都信了。

李大伯有妻有儿,不可能娶杨思柳,可他又真喜欢杨思柳,也在乎杨思柳肚子里的孩子。

于是,两人就商量着把孩子安到李牧头上。

李大伯可比李牧要狠,他早让人将李牧打到不能那啥,又故意的踹丢齐莺莺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为了让杨思柳肚子里的孩子成为李牧唯一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