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小郡王求亲(1 / 1)

然而更奇葩的还在后面,袁青眉的未来婆家也寻了个由头,将亲事退了,转而向肃王府提亲。

妹夫跟未来媳妇成夫妻了!

两家人摆订亲宴的时候,肃王手握酒杯笑得面色发红:

“咱们这才叫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呢!”

侍郎大人也很会说话:“这叫做好事多磨、天作之合!”

“对!亲家公,干一个!”

“干一个!”

知道内情的人把这事当做一个天底下绝无仅有的笑话,但朝云却觉得,这些权贵人家的男男女女们,多少有些悲哀了。

婚姻全都为了家族的利益,人能不能处得来还另一说呢。

不过她的弟弟妹妹,绝不会受这样束缚。

春暖花开,京城的人家都从宅院里走出来,或寻亲访友、或外出踏青,不辜负每一寸春光。

朝云大多时间在家里待着,她没什么亲戚朋友好走的。

一天李炳带了一个陌生面孔来拜访,燕郡王。

“眼镜王?”

“燕,小郡王,叫赵骏,他们家一开始封地在燕州,当然现在没封地了。”李炳解释道。

京城这些皇室子弟怪多的,这个王那个王,朝云基本上都不来往。

“我也不认识他呀。”

李炳凑近道:“他画了个图纸,关于火枪的,想来给你看看。”

“哦,那进来吧。”

门外走进来一个中等身量、浓眉大眼、唇红齿白的十七八岁的孩子。

朝云看到他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气色好。

那小脸蛋子白里透红,大眼睛亮亮的,黑白分明。

“见过江太师。”小伙鞠躬,递过来一张薄薄的纸。

“燕郡王请起。”江朝云让人上茶水,自己则端详那张图纸。

说实话,她不过是之前从小视频上看过火枪的制作图纸,濒死之际记清楚画了下来。

但眼前这个小伙,画得可以说很专业了。

“小郡王怎么会对火炮感兴趣?”朝云问。

小郡王说:“小王听说了攻打乌国士兵的场景,对火炮十分敬仰,现下又在兵部任职,所以多研究了些。”

在兵部?还管火炮,看来是皇上认可的人才。

“嗯,”朝云点点头,“你这图纸确实有改良,但也要做出来试验,然后调整才可以。”

“多谢江太师指点。”小郡王很有礼貌,那礼数挑不出错。

但朝云其实有些羞愧,她指点啥了呀?不过是说两句场面话。

“嗯,以后咱们大虞的发展,还要靠你们这些年轻人呢。”

小郡王又鞠躬,“不敢与太师相比。小王今日过来,还有另一件事。”

“哦,什么事?”朝云端起茶杯。

“小王想向太师提亲。”

“噗——”朝云一口茶喷出来,喷得对面小郡王一身的茶叶。

朝云站起来,“什么?你小小年纪向我提亲,谁给你的勇气?”

小郡王再鞠一躬,“太师误会了,小王的提亲对象是您的妹妹。”

江朝云:……

江朝云:“去请二姑娘来。”

李炳:……

变得可真够快的。

江朝云立即换上笑脸,“真不好意思了小郡王,来人,快带小郡王先去换身衣裳。”

小郡王走后,李炳哧哧地笑。

“你笑什么?”朝云没好气地问。

“笑你老牛吃嫩草。”

“我吃了吗?”

“你想吃吗?”

“你给我滚!”

很快三秀让人传来消息:“不见。”

“这丫头,都开始抵触了。哎李炳,这个小郡王人品怎么样?不会是看上了我的权势了吧?”

“得了吧,人家才不是这样人,人家有真才实学。”

“嗯,”朝云点头,“是有些你没有的东西。”

李炳:“哼——”

小郡王换了身衣裳,朝云委婉地说二姑娘今日有些事情不便见客,小郡王立即就明白了,说:

“是小王今日突然登门唐突了,日后一定先送上拜帖。”

江朝云亲自送他出门,看着他的背影连连点头。

这有礼貌的人就是不一样哈,瞧着就让人喜欢。

她的眼光一向都不差的。

“李炳,你这次算是弄来一个靠谱的。”

“我还有更靠谱的呢。”

“不用不用,一个就够了。”

朝云回去就打听这个眼镜王的身世,一打听还不简单。

这个赵骏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世了,当时他年纪小,差点郡王的爵位都叫父亲的兄弟给抢走了。

后来他小小年纪做了燕郡王,和家里人也算反目了,这些年自己摸索出来,在兵部任了个职。

嗯,坚强、忍耐、勇敢、知礼、谦虚、好学、钻研……

一瞬间朝云在脑海里给他打上了无数个标签。

是个不错的苗子,她得好好做做妹妹的思想工作,让她别错过了宝藏男孩。

三秀却很坚定:“姐姐,你不是不嫁人吗?我也不嫁,我陪着你。”

“行行行,你可以陪着我,但也可以多认识个朋友吧?”朝云循循善诱。

于是乎,之后朝云经常邀请小郡王赵骏来府上,给毛毛这群小孩子讲讲课,聊聊图纸啥的。

一来二去的,三秀就认识了他。

三秀的态度一直很冷淡疏离,小郡王礼数周全,不近不远的。

朝云就一脸姨母笑,慢慢期待两人之间擦出火花。

珍珠说:“姑娘,瞧着有点急人呀,我也觉得小郡王人很好,真诚又踏实可靠。”

朝云说:“别着急,三秀坚冰一样的心,要由里到外慢慢融化。”

珍珠问:“那咱家小少爷呢?”

“他?他还是个小屁孩呢。”

“他今年十三岁了,好多人家问姜夫人呢。”

“你看他懂什么?”朝云指了指远处头上系了一根蓝色发带,正在挥汗如雨跟小伙伴踢球的毛毛。

有一个小女孩头上系了一个红色的发带,在对方阵营,踢球十分敏捷,假动作晃得人眼花。

相比于其他十三岁男孩,毛毛显得有些晚熟,他此时眼里只有赢,眼睛死死盯着球,趁对方一个疏忽,一脚别进去,将球别到了己方阵营。

但那个敏捷但瘦弱的小女孩一下子摔倒了,啃了一嘴泥,立马爬起来呸呸两口,不嫌疼地去追。

然而毛毛已经进球了,红队失败,蓝队获胜。

小女孩痛苦地捂着脸跪在地上,嘴里喊着:“我们输了,我这辈子都忘不了这种耻辱!”

毛毛一边跟队友庆贺,一边伸手拉她起来:“行啦,就是一场球赛而已。”

小女孩一把打开他的手,站起来找自己的小伙伴去了。

这些小伙伴都是朝云领养来的孤儿,这些年在府里和毛毛一起长大,就跟兄弟姐妹一般。

那个小女孩名叫平安,大家叫她安安,这些小孩子都随朝云的姓,姓江。

朝云对珍珠说:“你看他懂一点男女之情吗?为了赢把人家女孩都别摔倒。”